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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主要的慈善思潮
发布日期:2020-04-17 15:43:59

儒家
  儒家的慈善思想来自儒学的「仁爱」价值观,包括「民本」、「大同」、「义利」诸种思想观念在内。

「仁」是孔孟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仁就是爱人,可视为原始的古朴的人道主义观念的阐发,为儒家慈善观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

孔子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将宽怀容人、恩惠助人等当作「仁」。孟子则更注重解人危难和救人性命,把爱护生命当作至仁,滥杀无辜当作非仁。从孔子的「仁者爱人」到孟子的「不忍人之心」,儒家的慈善思想理论逐渐丰富和完善。

民本思想是儒家学说中的重要内容。孔子云: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论语.颜渊》)又云: 「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 「节用爱人」。孟子明确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梁惠王上》)。荀子则更进一步提出:「君者,舟也,庶人,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儒学中这种民为邦本的思想,反映到社会慈善观方面,就是主张君主要「惠民」,实施仁政。这种思想推及于社会生活,便成为历代王朝统治者实行种种惠民政策的文化基础和思想渊源。

大同思想亦是儒家学说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同思想的形成,与孔子主张财富均分,反对贫富悬殊有关。《论语.季氏》云:「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在孔子看来,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财物分配平均是最重要的,物同一体,无贫富差别,人人才会和睦相处,才可以让「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这也许就是孔子对大同之世的最初设想。后来,他又具体描绘了令世人心驰神往的大同世界:「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礼记.礼运篇》)稍后,孟子也提出了一个「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孟子.滕文公上》)的理想社会,它与孔子的「大同」之说交相辉映,一起构成儒家大同思想的精华内容。这种「天下为公」的大同思想,对中国历史上的思想界影响极其深远。

义利观也是儒家文化中慈善思想的一个方面。《论语.里仁》:「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又言:「君子义以为上。」真君子往往能在道德与利益之间做出无私的选择,进而超越眼前的利益而成为道德的典范,有谓是:「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正是受儒家义利观的熏陶,古代一些儒者都重义轻利,不言名利,孜孜致力于开展救困扶危的慈善事业。这也使得后来者在义和利间抉择时,无不敦诚信义,舍利而取义。如明清时期,不少商人自幼习儒,不以利害义,在经商致富之后,常常乐输善资,成为「儒商」。这一时期,在徽商、晋商等著名商帮中,都有这样一批好善而尚义的儒商,舍财捐资创办起会馆、行会为贫病的同乡进行慈善救济,或报效社会,积极参与灾荒赈济,推动了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
佛教
  佛教传入中国后,形成了以善恶观、人生观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佛教伦理思想,其劝善理论特别丰富。

佛门认为,只有不断改过,才能心地清净,修成善果。因此,佛门中有「十善十恶」、「修三福」、「持五戒」之说。在这些清规戒律的引导下,自魏晋南北朝以来,佛寺及其僧人乃奉行不杀生而行放生,建放生池、立放生会;以不偷盗而行施舍,设善堂、建义局。

佛家行善的方法也有其特别的论述,诸如「修福田」、「布施」等。所谓福田,指行善有如农民播种于田,必有秋收之获,即劝导世人多行善举,多积功德,必将受报于后。所谓布施,又分为财布施、法布施和无畏布施三种。财布施是施舍财物,济人贫匮之苦;法布施是讲授正法,破迷开悟;无畏布施是帮助他人免除畏惧,使之身心安乐。

佛教为实现劝善化俗的目的,提出了因缘业报说,认为,「业有三报:一现报,现做善恶,现受苦乐;二生报,今生作业,来生受果;三后报,或今生受业,过百千生方受业」。这种业报轮回之说,给人的伦理启示是:今生修善德,来世升入天界;今生造恶行,来世堕入地狱。

慈悲观是佛教教义的核心。在梵文中,「慈」含有纯粹的友爱之情,「悲」为哀怜、同情之意。对于奉佛信众来说,欲成圣佛,必须胸怀慈悲,以慈爱之心予人幸福,以怜悯之心去人痛苦。佛门还把慈悲扩大到无限,强调佛教徒要摆脱轮回,出离三界,应怀慈悲精神,以正、悟、智、善的慈航普度众生,实行「与乐、拔苦」 的义举,为一切众生造福田,以「慈悲喜舍」的四无量心善待众生,以宽宏的胸襟劝谕世人发慈悲之愿而生救世之心,广行善举。

综上而论,中国佛教实际上已经是一种劝导人们止恶从善,避恶趋善的伦理宗教。它要求断一切恶,修一切善,这即是在慈善的伦理价值层面上规范人们的心理动机和行为倾向,敦促人们在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中内省律己,克服私欲,去恶从善,培养高尚的人格情操。
道家
  道家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重要一脉。道家的文化典籍中蕴涵了十分丰富的伦理思想,诸如「清净无为」的人生哲理及「赏善罚恶,善恶报应」等道德观念,成为了古代中国传统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一个重要的思想源头。

先秦道家思想的慈善渊源

 老子作为先秦道家的创始人,对「善」、「恶」有着独特的看法。在老子看来,「道」是天地万物之源,不可名状,亦无法察知,却可赏罚应时,使善人得福,恶人遭祸。由此,他提出尘世间应遵循「道」的规律,人人向善,善待芸芸众生。

《太平经》中的慈善观

《太平经》的「承负说」成为后世慈善活动的依据。「承负说」是在「积善余庆,积恶余殃」的善恶报应论和天人感应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简言之,「承负说」就是一人作恶,殃及子孙;一人行善,惠及子孙,其遭殃或泽被范围以前后五代为限。这为道众信徒避孽行善提供了思想依据。它认为任何人的善恶行为不仅在自身遭报应,而且对后世子孙也产生影响;而人的今世祸福也都是先人行为的结果。如果祖宗有过失,子孙也要承负其报应。承负的范围是:承负前五代,流及后五代。「承负说」还提出,如果自身能行大善,积大德就可避免祖先的余殃,并为后代子孙造福;如果从恶不改,神灵将依据其行为赏善罚恶。

唐宋道教的慈善观

唐宋是道教的鼎兴时期。由于两朝皇帝对道教的尊崇,奉道之风发展到极致,道观几乎遍及名山幽谷。同时还涌现出孙思邈等著名的道教学者,辑录了一些道教经籍如《道藏》、《太上感应篇》等,丰富了道教的思想宝库,其中亦蕴藏着慈善思想。

唐代道士孙思邈在其影响深远的医著《千金要方》中就提出,医家须具备「人命至重,有贵千金」的医德,还应当「志存救济」,有慈济救人的普爱之心。这种以医济世的慈爱思想对后世设立惠民药局、医治所等慈善救济机构颇有启发,使民间善士施医给药的善举频频可见。《太上感应篇》是依道教经籍辑录的一部著名的劝善书。它以道司命神「太上君」规诫的方式,宣扬善恶报应,并列出了种种善举恶行作为人们趋善避恶的标准。 ‘
近代
  中国近代的慈善思想是在接受了西方社会慈善思想若干影响的情形下,兼纳中西,最终形成的既顺应时代要求,又具有崭新内涵的慈善思想。在近代中国「西学东渐」的浪潮中,西方慈善福利观随着先进中国人对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介绍和学习而传入中国。他们把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慈善福利思想嫁接到中国传统的「大同」、「平均」等朴素的慈善思想之上,使近代中国慈善思想呈现出古今贯通、中西汇聚的特点,并向现代化和制度化迈进。

在近代慈善界,大多数慈善家仍把其思想基石建立在中国古代传统「大同」、「平均」等观念之上,在表述他们慈善思想时仍使用这些传统的辞汇,但借鉴和融入了西方社会的若干理念。他们普遍认同西方的社会福利思想和制度,并要求在中国学习和借鉴西方的制度和经验。因而,近代中国的慈善思想呈现出资本主义性质和近代化的特征。

从近代先进中国人的思想中,我们可以大致归纳出近代中国慈善思想界的以下几点基本观念。

一、 慈善事业是一种公益事业,是政府应负的职责。扶贫济困是政府机构应有的功能,而不是出于同情。

二、 慈善事业应该制度化,应纳入政府社会保障体系。

三、 民间慈善事业是慈善事业的中坚力量,是政府社会保障的重要补充,要大力推进其发展,并加强对慈善机构的监督。

四、 要突破传统的宗族和地域观念,实现大福利、大慈善。慈善不应有宗族、地域和国界之分。

五、 要仿照西方,建立各种近代化的慈善机构,包括慈善学校、慈善医院等等。

中国近代思想的形成,是接受了西方社会慈善福利思想的若干影响。具体而言,主要有教会慈善事业、西学报刊、国人海外见闻三个方面。

教会在华兴办的慈善机构,是中国人了解西方社会慈善事业最直接的一个途径。随着鸦片战争后洋教的渗入,一些传教士或教会在通商口岸及内地兴办了育婴堂、孤儿院、诊所、医院等育婴与医疗慈善机构。在此影响之下,一些开明绅商,开始联络西方人士,创办西医诊所,仿照教会育婴机构,开展育婴事业。教会的赈灾慈善活动也对中国慈善事业产生了影响。近代的一些大规模义赈就模仿了西方传教士在华设赈灾委员会的赈灾模式。

 在近代翻译到中国的书籍中,有一些介绍了西方各国的史地、政情、民俗和社会状况,涉及一些慈善事业方面的情况。这一时期外国人创办的报刊对西方传教士举行的慈善医疗、育婴、赈灾等活动报道颇多。这些书籍和报刊使国人对西方各国的福利慈善事业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

19世纪中叶以后,国人有机会得以走出国门,并且人数逐步增多。他们将所见所闻写成游记,以供国人传阅。这些游记中含有各国近代慈善事业的相关情况。这些日记游记流传于社会之后,对中国正在兴起的近代慈善事业有相当大的影响,加快了中国传统慈善思想向近代化转换的步伐。
现代
  现代中国的慈善事业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基础之上的,其思想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及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而呈现出阶段性特点,并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慈善福利思想。

新中国建国初期,旧的福利救济被看作是「统治阶级欺骗和麻醉人民的装饰品」,应对旧的慈善机构进行接收和改造;民间慈善事业应该予以否定,政府应是慈善事业的主体。随着20世纪50年代后期的极左思潮和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国内慈善事业逐步走向衰熄,慈善事业遭到了极大的否定。慈善事业被视为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地主阶级的伪善之举,是所谓的慈善家用来沽名钓誉的工具;慈善思想及其行为被当作另类,善举被认为是「往社会主义脸上抹黑」;人们深信,社会主义能解除人间的一切痛苦,根本不需要发展慈善事业。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领域开始了拨乱反正,但慈善事业还是遇到了一定的阻力。不过一部分人开始纠正对慈善事业的误解和偏见。他们试图将救济工作引入民间力量,主张大力发展民间慈善事业。20世纪80年代以后,理论界对慈善、慈善事业以及人道主义有了新的认识,慈善事业得以正名,这就廓清了遗留在人们头脑中的模糊认识和偏见。政府也转变了态度,开始允许社会各界参与社会福利救济之事。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有识之士认为,必须改变由过去政府实行福利式的全包揽,逐步地向依赖社会民间力量为主的形式过渡。政府也明确赞同和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慈善事业成为新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补充,成为调节社会财富进行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形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在政府和民间的共同努力下,至今,慈善思想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慈善事业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同,慈善意识得到普及,民间慈善事业得到极大的重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逐渐得以回归。